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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关于留下入城口整治工程施工期间临时调整交通组织措施的通告


【颁发部门】 杭州市公安局交警大队

【发文字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因留下入城口整治工程施工需要,为确保施工现场及周边道路交通安全、有序和基本顺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之规定,施工期间,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临时调整相关道路的交通组织措施。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在下述2个时段, 02省道至天目山路口段的西溪路、天目山路、留和路3线平交叉口进行半封闭施工: 1、第一阶段:2009年12月15日21时起至2010年1月31日5时止,封闭北侧杭州至余杭方向车道; 2、第二阶段:2010年2月1日21时起至3月10日5时止,封闭南侧余杭至杭州方向车道; 二、施工期间,车辆在保留的半幅道路双向通行,非机动车辆和行人请在预留通道内通行。 请过往机动车驾驶人员提前绕行,并服从现场管理人员指挥。 特此通告。
二○○九年十二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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