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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吉林省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颁发部门】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文字号】 吉政办函[2009]143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各市 (州)人民政府,长白山管委会,各县 (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办、各直属机构:
为加强全省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省政府决定成立吉林省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 现将领导小组组成人员通知如下: 组长: 金振吉副省长 副组长: 张大松省政府副秘书长 骆德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厅长 高壮省财政厅副厅长 成员: 庄严省委组织部副部长 姜凤国省委宣传部副部长 张树文省委财经办副主任 连海洋省编办副主任 罗亦非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刘培柱省公安厅副厅长 潘占学省民政厅副厅长 崔力夫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 田玉山省国土资源厅副厅长 李树清省农委副巡视员 白恩长省人口计生委巡视员 王艳秋省残联副理事长 王明海省社保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主任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崔力夫兼任。
二○○九年十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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