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海平面高分子工业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审批包头海平面高分子工业有限公司年产60万吨电石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书的请示》(包化〔2009〕25号)收悉,经审核,卫生厅同意专家组对包头海平面高分子工业有限公司年产60万吨电石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书的评审结论,准予该项目立项。 该项目竣工验收前,你公司应当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并报我厅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此复。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