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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天津市博通财务咨询有限公司企业年金计划确认的复函


【颁发部门】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文字号】 津人社局函[2009]215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泰康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送备案的《关于天津市博通财务咨询有限公司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合同备案的函》(泰康养函[2009]467号)及该公司企业年金计划受托管理合同和委托管理合同收悉。根据《企业年金基金管理试行办法》(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3号)及有关规定,现对天津市博通财务咨询有限公司企业年金计划予以确认,登记号为120000090040。望认真履行受托人职责,按规定运作。 天津市博通财务咨询有限公司企业年金计划账户管理人和托管人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分行,投资管理人为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此复。
二OO九年十二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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