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邦网—法律法规查看

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关于海淀区中关村西区内道路禁止人力货运三轮车通行的通告


【颁发部门】 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

【发文字号】 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通告2009年第92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为保证道路交通安全与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决定自2009年12月10日起,每天7时至20时,海淀区中关村西区内道路(北四环西路、中关村大街、海淀南路、苏州街相接围成的区域,不含上述道路)禁止人力货运三轮车通行。 特此通告。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一日

相关阅读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