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邦网—法律法规查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左世忠等3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法官的公告


【颁发部门】 最高人民法院

【发文字号】 法[2007]29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等有关规定:(以姓氏笔画为序)左世忠、肖声、罗布顿珠(藏族)等3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大法官。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院长、 中华人民共和国首席大法官:肖扬 2007年2月28日

相关阅读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