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崇文区革新南路旧路的道路交通安全与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决定自2009年12月1日起,崇文区革新南路旧路禁止机动车由东向西行驶。 特此通告。 二〇〇九年十一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