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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关于210国道(水电九局小区至大洼)封闭施工期间调整交通组织的通告


【颁发部门】 贵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发文字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根据贵阳市北京西路建设需要,决定于2009年11月25日至 12月31日,对210国道(白云大道)水电九局小区至大洼段进行封闭施工,为确保施工期间道路安全畅通,现将相关交通组织事宜通告如下:
一、210国道(白云大道)水电九局小区至大洼段封闭施工期间禁止车辆通行。 二、需通行该路段的车辆,请从贵遵公路大洼互通立交绕行。 三、请广大驾驶员注意交通标志的变化,服从交通民警的指挥。 道路施工给您交通出行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特 此 通 告
贵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二〇〇九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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