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萍乡市人民政府关于确定萍乡市水产科学研究所为萍乡红鲫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申请人的批复


【颁发部门】 萍乡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萍府字[2009]75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市农业局:
《关于确定萍乡市水产科学研究所为萍乡红鲫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申请人的请示》(萍农字〔2009〕93号)收悉。经研究,确定萍乡市水产科学研究所为萍乡红鲫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的唯一申请人。你局要依法加强农产品地理标志的监督管理工作,及时查处违规违法案件,确保萍乡红鲫的品质和特色,进一步提升市场竞争力。 此复。
二00九年十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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