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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残联关于下发淄博市残疾人专职干事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颁发部门】 淄博市残联

【发文字号】 淄残联发[2009]52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各区县残联,高新区残联:
为认真搞好2009年乡镇街道残联残疾人专职干事招工作,现将淄博市残疾人专职干事招聘工作实施方案下发给你们,望结合当地实际认真贯彻执行并按时上报有关情况。 联系人:田致光 联系电话:2166276 附件:淄博市残疾人专职干事招聘工作实施方案
二00九年十一月十九日
附件:
淄博市残疾人专职干事招聘工作实施方案
一、笔试 淄博市乡镇街道残联残疾人专职干事招聘工作,考试由市残联统一命题,考场设在各区县。高新区参加张店区考场一并考试。各区县于11月23日上午7:00到市残联统一领取试题,市残联为每个区县派出一名巡视代表,护送试卷赴区县考场。试卷到达考场后,在区县纪委监督员的监督下,按时在考场内当场打开试卷。考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考试完毕,由巡视代表、纪委监督员和区县残联监考人员共同收起试卷,当场加盖封条并盖章(纪委或残联公章),由巡视代表带回市残联统一阅卷。 二、阅卷 市残联组织阅卷老师,于11月23日下午开始阅卷。当晚21:00时,考试成绩在市残联网站上公布。 三、面试 各区县按计划录用人数2倍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进行面试。时间安排:24日-25日。由各区县自行组织。 四、考核。面试结束后,由区县残联组织综合考核,重点考核政治纪律、思想品德、身体健康状况等方面的内容。考核结果,务于27日上报市残联。 五、公示。对考核合格人员,市残联将在市级媒体公布,区县要张榜公示。公示应公布监督电话,时间一般为3天。公示榜要拍下电子照片并存档。 六、上报。12月3日前,区县将招聘残疾人专职干事总结材料及乡镇街道残联残疾人专职干事登记表报市残联。 经批准录用的人员,由市残联发给《残疾人专职干事招聘通知书》。招聘人员凭《残疾人专职干事招聘通知书》办理上岗手续。 12月4日,市残联将全市残疾人专职干事录用情况上报省残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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