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有关部门批准,西城区兵马司胡同西段、水大院胡同和山门胡同将予以撤销。为保证道路交通安全与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决定自2009年11月24日起,西城区兵马司胡同西段、水大院胡同和山门胡同禁止通行。车辆和行人可绕行留题迹胡同。 特此通告。
二〇〇九年十一月十八日
经有关部门批准,西城区兵马司胡同西段、水大院胡同和山门胡同将予以撤销。为保证道路交通安全与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决定自2009年11月24日起,西城区兵马司胡同西段、水大院胡同和山门胡同禁止通行。车辆和行人可绕行留题迹胡同。 特此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