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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吉林省界河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颁发部门】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文字号】 吉政办函[2009]164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各市 (州)人民政府,长白山管委会,各县 (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办、各直属机构:
为加强中朝界河管理工作的领导,根据 《省直非常设机构设置和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省政府决定成立吉林省界河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组成人员通知如下: 组长: 陈伟根副省长 副组长: 丛红霞省政府副秘书长 范飞省外办主任 成员: 闻国志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邹继宏省财政厅副厅长 臧全业省国土资源厅副厅长 王林溪省环境保护厅副厅长 王力省交通运输厅副厅长 王曜午省水利厅副厅长 乔恒省林业厅副厅长 韩国玉省外办副主任 孙凯庭省公安边防总队副总队长 孙永强省军区副参谋长 于锡梁通化市副市长 苗春岫白山市副市长 西门顺基延边州副州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外办,办公室主任由省外办副主任韩国玉兼任。
二○○九年十一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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