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昌平区小汤山镇银街南路的交通安全与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决定自2009年11月24日起,小汤山镇银街南路由顺沙路至四场路禁止载货汽车通行。 特此通告。 二〇〇九年十一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