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人民政府:
根据国务院和省政府统一部署,我省分别自2004年和2006年起,全面开展了种粮农民粮食直接补贴和农资综合补贴工作。经过多年的工作实践,我省粮食直接补贴和农资综合补贴机制已基本建立。为确保2010年粮食直接补贴和农资综合补贴工作的顺利进行,经省政府同意,现就做好2010年度小麦种植面积的核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做好小麦种植面积核定工作的重要意义
实行粮食直接补贴和农资综合补贴政策,是国家为稳定和发展粮食生产、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做出的一项重大决策。小麦种植面积是实行对粮食直接补贴和农资综合补贴的重要依据。做好小麦种植面积核定工作,是保证将补贴资金及时、足额、准确地兑现到农民手中的重要基础。各级各有关部门务必高度重视,统一思想,站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高度,把这项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抓实抓好,确保核定数据真实有效,切实维护种粮农民利益。
二、小麦种植面积核定的组织与实施
各市、县(市、区)政府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严格实行分级负责制,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制定详细工作计划,采取扎实有效的措施,周密部署并层层落实责任,确保如期完成分区域、分农户小麦种植面积的核定工作。
(一)进一步做好面积核定的宣传发动工作。要通过报纸、电台、电视台、互联网等新闻媒体和印发明白纸等形式广泛进行宣传,使基层干部和广大种粮农民了解和掌握2010年度小麦种植面积核定工作的政策、办法及责任。尤其要针对种粮农民自报告折实面积的层次和环节,于2009年12月10日农民自报告折实面积截至日前集中宣传发动,让每一户种粮农民都了解和掌握自报告的内容、折实办法、自报告时间及其重要性,自报告出现漏报少报和虚报应承担的责任,确保农民自报告折实面积这一基础工作准确、有效。
(二)进一步明确乡(镇)、村民委员会的责任。乡(镇)人民政府、村民委员会是这项工作的责任主体。乡(镇)人民政府作为基层政府,肩负着将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补贴政策不折不扣落实到农民手中的直接责任,为第一责任主体,具体组织实施小麦种植面积的核定工作;村民委员会作为村民自治组织,要在乡(镇)人民政府的领导组织协助监督下,做好本村小麦种植面积核定工作。
(三)进一步加强面积核定工作的监管。各市、县(市、区)政府要做好部署、检查、督导工作。种粮面积基本确定后,村、乡(镇)、县(市、区)要重点对比分析近3年下一层面种粮面积的上报情况,重点排查面积增减的原因,并层层报告。对种粮面积连续增长和增幅较大的区域,省将适时组织工作组进行检查落实。
三、小麦种植面积的核定原则和范围
2010年度小麦种植面积核定工作要认真遵循准确、及时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核定范围是种粮农民2009年12月10日前出苗的折实小麦面积(含国营农场、原良种场种植的小麦)。
四、小麦种植面积的核定办法与统计上报程序
小麦种植面积的核定工作由自报告折实面积、核实、公示、确定、汇总上报五个环节组成;分种粮农民自报告折实面积,村委会核实、公示、确定、汇总上报,乡(镇)政府汇总、公示、确定、上报,县(市、区)政府汇总上报,市政府汇总上报五个层次;分村委会公示分户农民小麦种植面积,乡(镇)政府公示所辖各村小麦种植面积两级公示。乡(镇)政府必须收集、保存各村委会及乡(镇)两级公示影像资料。自报告折实面积截止日期为2009年12月10日,截止日期前由种粮农民(小麦种植所有权人)自报告折实小麦面积。农民可采取直接法或扣除法计算自报告折实小麦面积。
(一)直接法
1.纯播小麦按100%折实报告;麦田未留套种行而套种玉米等作物的也按100%折实报告。
2.麦田预留套种行套种其他作物,可按公式“种植带内小麦行数Х0.2/每个种植带间距”的比例计算出折实小麦面积后报告(几种主要间作套种模式及折实参考数据详见附件)。例如麦田套种棉花“三二式”模式,每个种植带1.5米左右,在0.5米左右的畦内种三行小麦,预留套种行,套2行棉花,折实比例是3Х0.2/1.5=40%。
3.占用基本农田植树、林间种植小麦和林粮间作的,由各市根据土地性质、植树密度、林木生长时间及对小麦产量的影响,确定小麦是否纳入核定范围和折实比例,涉及违规占用基本农田植树的,原则上小麦不再纳入核定范围(但要注意做好群众工作,不要激化矛盾)。
(二)扣除法
以农民实际耕种土地面积为依据,扣除非种植小麦面积后报告。由村委会核实种粮农民自报告折实小麦面积,核实可采取直接丈量核实和参照核实的办法。直接丈量核实是指通过统一组织对每户实际种植小麦的面积逐一丈量予以核实。参照核实是指以2009年核定小麦面积为依据,加减2010年度小麦种植增减部分。上年度群众信访对小麦核实面积有异议的村,必须采用丈量核实的办法。村核实后公示分户农民的种植面积,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内有异议的,由村委会复核;经公示没有异议后,由村委会确定本区域的分户农民小麦种植面积,然后上报。村委会核实、公示、确定和上报工作于2009年12月25日前完成。
乡(镇)、县(市、区)、市小麦种植面积按照省财政厅《粮食直补资金管理系统》的程序和格式要求进行数据录入、汇总,以政府正式文件上报。乡(镇)政府汇总所辖各村核实的小麦面积后,公示5天,公示期内有异议的,由乡(镇)政府复核。经公示没有异议后,由乡(镇)政府确定本区域的分户农民小麦种植面积,于2010年1月5日前完成上报。县(市、区)政府汇总所辖各乡镇的小麦面积于2010年1月15日前完成上报。市政府汇总所辖各县(市、区)的小麦面积于2010年1月25日前报省农业厅、省财政厅。
五、健全保障措施,严肃核定工作纪律
小麦种植面积核定工作,涉及多层次、多环节,是一项政策性极强的工作。各地要在总结往年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结合今年的工作特点,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和保障措施,严肃工作纪律,切实保证整个核定工作健康、顺利开展。
(一)建立健全核定工作帮包责任制。小麦面积核定主要工作任务在村级,各地要采取乡镇干部包村的办法,加强村级工作的领导,严格执行核定政策和办法,确保核定工作准确、及时完成,切实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各市、县(市、区)政府要派出帮包工作组,全过程指导帮助小麦面积核定工作;并适时派出督导组,采用明查暗访等形式,认真进行督导、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二)明确核定各环节、各层次的责任,实行责任追究制。种粮农民必须对自报告的折实小麦面积负责,应于折实自报告日前报告小麦折实面积而未报告的,不再纳入核定范围。未准确报告小麦面积的,漏报与少保面积不纳入核定范围;虚报面积的,村委会一经核实,必须核减扣除虚报面积并通报批评。对公示的核实面积有异议的应于公示期内对面积核实结果提出异议,公示期内未提出异议的,公示期后可不再对异议进行复核。
包村干部和村级主要干部(村支书、村委会主任、村会计)必须对本村的小麦面积核定工作负责。农民自报告应纳入核实及公示范围未纳入而公示期内农民提出异议的,应及时复核纠正,否则一经查实,要追究责任人的责任。对未认真核实或确定上报面积出现虚报的,一经核实发现,由以上责任人负责追回虚报面积部分的补贴资金,并对责任人通报批评。应严格公示,未进行公示或公示期不满时限的,要追究以上责任人的责任。
乡(镇)政府、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应对本区域核定面积的汇总上报负责。应准确汇总上报面积,保证汇总上报数据来源真实、数字准确,对故意瞒报或虚报的,一经查实,要在全省通报,并建议有关部门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党纪政纪处分,责令追回虚报面积部分补贴资金。
(三)严肃农民自报告和村委会核定工作纪律,严禁虚报。切实抓好抓实农民自报告小麦折实面积工作环节,严格执行农民自报告责任追究制度,确保农民自报面积真实、准确、有效。切实抓好抓实抓细2010年度小麦面积村级核定工作,严格执行包村干部和村级主要干部责任追究制度,确保村委会核实、公示、确定和上报工作各环节措施得力、程序严密、手续规范完备、数字真实准确。
(四)高度重视,认真处理好群众信访工作。各级政府必须设立2010年度小麦种植面积核定工作咨询和举报电话,明确群众信访问题调查处理责任人,严格规定信访问题调查处理时限。村级必须在3天内完成调查处理,乡(镇)级必须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调查处理,县(市、区)级必须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调查处理,市级必须在9个工作日内完成调查处理。小麦种植面积核定工作咨询和举报电话,要及时在公众媒体(报纸、广播、电视等)上予以公布,接受社会各界对该项工作的监督。各级政府对举报人反映的情况要在规定时限内认真及时地予以调查处理。各市要将设立的核定工作咨询举报电话及责任人名单,于2009年12月10日前报省农业厅备案。
附件:几种主要间作套种模式及折实参考数据
山东省农业厅
山东省财政厅
山东省监察厅
二〇〇九年十一月十六日
附件:
几种主要间作套种模式及折实参考数据
1、麦田套种棉花。(1)“三二式”:每个种植带1.5米左右,在0.5米左右的低畦内种三行小麦,在高畦上套种2行棉花.适合肥力较差的低产田。 折实比例:3x0.2/1.5=40% 。(2)“四二式” 每个种植带1.6米左右,在0.6米左右的低畦内种四行小麦,在高畦上套种2行棉花。适合肥力较好的高产田。 折实比例:4x0.2/1.6=50%。
2、麦田套种花生。(1)小沟麦套花生。沟距0.5米左右,沟深0.l米,沟底宽0.2米,沟底播种2行小麦,垄背套种1行花生。适于中等地力,无水浇条件地块。折实比例:2x0.2/0.5=80%。(2)大沟麦套花生。一般水浇地采用大沟麦套种的方式,即沟距0.7-0.8米,沟深0.l米,沟底宽0.2米。沟底播种2行小麦,次年4月在垄背上套种2行花生。折实比例:2x0.2/0.8=50%。
3、小麦、越冬菜、花生间作套种。一般水浇地采用大沟麦套种的方式,即沟距0.7-0.8米,沟深0.l米,沟底宽0.2米。秋种时,沟底播种2行小麦,垄背播3行越冬菜,次年4月收越冬菜后,在垄背上套种2行花生。折实比例:2x0.2/0.8=50%。
4、小麦、越冬菜、棉花(西瓜)间作套种。小麦秋种前,在1.6米的种植带内整成0.6米宽低畦、1米宽高畦各一个,低畦种3-4行小麦,高畦种越冬菜。次年4月上中旬收越冬菜后在高畦上种2行棉花(或2行西瓜),每亩3500-4000株(西瓜亩留苗850株左右)。折实比例:4x0.2/1.6=50%。
5、小麦、越冬菜、黄烟、秋菜间作套种。每2米为一个种植带,整成1米宽的高、低畦各一个。低畦秋种6行小麦,高畦种越冬菜。次年“立夏”前收获越冬菜,5月上旬移栽2行黄烟。麦收后结合黄烟中耕、灭茬,于“立秋”前后垄种2行萝卜、大白菜等秋菜。折实比例:6x0.2/2=60%。
6、小麦、大蒜、玉米、大豆(或绿豆)间作套种。秋种前制成宽1米的大畦和0.7米的小畦。9月下旬于小畦内播种4行大蒜,株行距0.12×0.12米。10月1日前后于大畦内播种6行小麦,行距0.2米。5月上旬在大蒜两侧各套种一行增产潜力大的紧凑性玉米,每亩3500株。小麦收获后形成1.2米和0.5米宽的大小行,于大行内播种2行大豆或绿豆。折实比例:6x0.2/1.7=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