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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物价局关于授予哈尔滨市老鼎丰食品有限公司等十家企业“价格诚信单位”称号的决定


【颁发部门】 哈尔滨市物价局

【发文字号】 哈价发[2009]43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各区物价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和黑龙江省物价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价格诚信单位建设活动有关文件精神, 2009年市、区两级物价部门紧紧围绕《经营者价格诚信建设活动方案》,通过宣传动员、申请报名、指导创建、市物价部门组织检查考核等步骤,经市物价局价格诚信建设考评委员会讨论通过,决定授予哈尔滨市老鼎丰食品有限公司等十家企业为2009年哈尔滨市“价格诚信单位”称号。 上述单位能够认真开展价格诚信建设活动,在经营过程中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等价格法律法规,他们具有诚信理念至上、自律意识强、机构健全、制度完善、明码实价、无价格欺诈的共同特点,体现了良好的职业道德,较好地树立了企业诚信形象,为维护我市的市场价格秩序发挥了积极作用。 希望上述获得哈尔滨市“价格诚信单位”称号的单位,要珍惜荣誉、戒骄戒躁、再接再厉,在市场经营活动中继续发挥表率和示范作用,带动更多的企业诚信经营;也希望有更多的经营企业早日加入到创建价格诚信活动中来,共铸诚信、共谋发展,为促进我市信用体系建设、推动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构建诚信和谐哈尔滨做出新贡献。 附件:哈尔滨市 “价格诚信单位”名单
二〇〇九年十月十九日
附件:
哈尔滨市“价格诚信单位”名单
1、哈尔滨市老鼎丰食品有限公司 2、哈尔滨市平房区人民医院 3、哈尔滨游乐园 4、哈尔滨市全聚德烤鸭有限公司 5、哈尔滨市龙庆海鲜广场 6、哈尔滨月星国际家居广场有限公司 7、哈尔滨百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8、哈尔滨市乔仕名鞋店中央大街店 9、黑天鹅休闲娱乐有限公司 10、黑龙江省口腔病防治院二门诊 (排名不分先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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