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委、局、办:
为加强对全市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管理,消除隐患,切实保障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安全,使学校成为抵御自然灾害最安全的地方,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全省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的实施意见》(晋政办发〔2008〕71号)、《关于全省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的补充意见》(晋政办函〔2009〕138号)精神,经市政府同意,决定对大同市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领导小组成员进行调整,调整后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
冀明德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
丁锐市政府副秘书长
吕生祉市教育局局长
魏继平市财政局局长
李易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主任
成员:
张品生市发改委副主任
杜俊市规划局副局长
赵全义市国土局副局长
武献民市纪检委常委、市监察局副局长
王勇市审计局副局长
韩志国市地震局副局长
解耀贵市水务局副局长
张海宁市安全生产监督局副局长
刘勇明市气象局副局长
王立国市公安局消防支队副支队长
张善德市地税局总经济师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负责协调处理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日常工作。
办公室主任:吕生祉(兼)
领导小组组成部门的主要职责如下:
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制定全市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方案;负责汇总、审核、编制全市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方案及项目规划;统筹安排工程资金,指导、督促工程实施,协调解决工程实施中的相关问题,监督、检查工程进度和工程质量。
教育部门:会同建设等相关部门制定危房排查办法,对本行政区域现有的中小学校舍危房进行全面、彻底排查和核实,建立详细的校舍安全工作档案;会同财政、发改、建设等部门制定本行政区域中小学校舍安全项目规划,并组织实施;与财政部门协调,按工程进度向施工企业拨付工程款,与有关部门一同参与工程预决算审计。
建设部门:组织、协调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屋鉴定机构,按照国家规定标准对危房进行鉴定并出具报告。
财政部门:负责筹措本级分担的配套资金;开设银行专户,加强工程资金管理;协同有关部门按照工程进度拨付工程款。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中涉及到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免予征收。
发展改革部门:筹措应承担的资金;对需立项的建设项目履行基本建设审批程序,指导编制工程规划。
规划部门:负责对新建、扩建等工程项目办理规划选址审批手续。
国土部门:负责对新建、扩建等工程项目办理土地征用审批手序。对中小学校舍场址遭受采空区、沉陷区、病险库、尾矿坝和储灰库威胁的情况进行排查,并提出是否需要迁移避险和专门处置的意见。
监察部门:对招投标程序、施工质量、经费管理使用及工程验收进行跟踪、检查、监督,查处重大案件。
审计部门:负责工程预决算审计。
地震部门:负责对中小学校舍场址遭受地质、地震灾害进行排查,并提供相关地质数据、资料,提出校舍场址是否需要迁移避险和专门处置的意见。
水利部门:负责对中小学校舍场址遭受洪涝、病险库、淤地坝、蓄水池威胁进行排查,提出校舍场址是否需要迁移避险和专门处置的意见。
安监部门:对中小学校舍工程建设进行安全监督检查,及时排除施工过程中各种安全隐患。
气象部门:对中小学校舍场址遭受台风、雷电等气象灾害的情况进行排查,提出迁移避险和专门处置的意见。
公安消防部门:负责对中小学校舍消防设施和隐患进行排查,对新建校舍提出消防建设标准。
地税部门:负责协调项目工程有关税收减免的具体事项。
二OO九年十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