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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物价局关于废止天津市民俗博物馆门票价格文件的通知


【颁发部门】 天津市物价局

【发文字号】 津价费[2009]221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南开区物价局:
鉴于天津市民俗博物馆已对社会实行免费开放,市物价局《关于天津市民俗博物馆门票价格的批复》(津价费[2007]146号)即行废止,请你局立即办理民俗博物馆的《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服务性收费登记(审核)证》注销手续。
天 津 市 物 价 局 二OO九年十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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