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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关于朝阳区东五环路平房立交由北向东方向匝道施工期间禁止机动车通行的通告


【颁发部门】 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

【发文字号】 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通告2009年第83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经有关部门批准,朝阳区东五环路平房立交由北向东方向匝道将进行道路施工。为保证施工期间的道路交通安全与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决定自2009年11月18日至2009年11月28日,每天23时至次日6时,朝阳区东五环路平房立交由北向东方向匝道禁止机动车通行。机动车可经由北向西方向右转匝道至朝阳体育场东路路口掉头后,再向东方向行驶。 特此通告。

二〇〇九年十一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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