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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司法局关于批准北京市大成律师事务所变更组织形式的决定
【颁发部门】 北京市司法局
【发文字号】 京司发[2009]352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北京市大成律师事务所:
你所《关于北京市大成律师事务所变更组织形式的申请》收悉,经研究决定,批准你所组织形式由普通合伙律师事务所变更为特殊普通合伙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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