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有关部门:
为做好今年秋冬季甲型H1N1流感疫苗接种工作,有效应对甲型H1N1流感流行的威胁,保护重点人群,市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单位制定了《南昌市2009年秋冬季甲型H1N1流感疫苗预防接种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〇九年十一月九日
南昌市2009年秋冬季甲型H1N1流感疫苗预防接种实施方案
为有效应对甲型H1N1流感流行的威胁,指导我市甲型H1N1流感疫苗应急接种工作,保护重点人群,降低甲型H1N1流感的发病和死亡,减少甲型H1N1流感病毒在社区传播,维持正常社会生产生活秩序,根据《江西省2009年秋冬季甲型H1N1流感疫苗预防接种实施方案》,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实施范围和工作安排
(一)疫苗准备
国家对疫苗实行统一有偿调拨。2009年冬春季,省卫生厅计划分配我市甲型H1N1流感疫苗35万剂,分三批调运。其中,2009年11月初9万剂;2009年底前13万剂;2010年3月底前13万剂。甲型H1N1流感疫苗接收和储存单位为各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二)接种对象
疫苗接种适用人群的年龄为3岁以上人群。考虑到不同人群对病毒的易感性、感染后发生并发症的可能性、不同人群接触病毒的概率及传染给其他人员的机会不同,以及疫苗储备的数量有限等因素,依据卫生部接种建议和《江西省2009年秋冬季甲型H1N1流感疫苗预防接种实施方案》要求,优先在疫情较重、人口密集、人口流动性大的地区开展甲型H1N1流感疫苗接种工作,并优先给以下重点人群接种甲型H1N1流感疫苗。各县(区)按市级方案落实接种人群。
1、一线医疗卫生人员;
2、口岸检疫和边检、民航、交通(汽车站候车厅)、公安等单位从事一线公共服务岗位的人员;
3、中、小学校学生、教师及托幼机构教职工;
4、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在疫情处置时认为有必要应急接种疫苗的人群(如密切接触者和有慢性呼吸系统疾病、心血管疾病等基础性疾病的慢性病患者等)。
鉴于目前尚缺乏孕妇使用甲型H1N1流感疫苗的临床试验数据,暂不将其列入重点接种人群。
(三)接种时间
疫苗分三批进行接种,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在接到疫苗后15天内按要求完成接种任务。
第一批:接种对象为:一线医疗卫生人员(包括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急救中心、血站、健康教育所、卫生监督所的一线卫生技术人员,医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乡村医生、妇幼保健等机构的门诊、急诊、住院部医务人员);口岸和边防检疫、民航、交通(汽车站候车厅)、公安等单位从事一线公共服务岗位的人员;中、小学校教师和托幼机构教职工等重点人群。
第二批:接种对象为:重点地区的学校中小学生。
第三批:接种对象为:其他地区中小学生。
(四)经费安排
按照属地原则,由各级财政落实疫苗接种与管理相关经费。其中、除疫苗、注射器购置经费由中央财政、省财政解决外,疫苗接种人员培训、宣传、现场接种的组织、数据收集汇总与录入、督导评估与接种质量控制等工作经费由同级财政按按市、县分别为0.48元/剂次、1.77元/剂次安排;接种人员补助经费(每针次3元)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中安排。
二、接种实施
(一)人员培训
为做好甲型H1N1流感疫苗预防接种工作,市、县卫生部门近期举办甲型H1N1流感疫苗预防接种技术师资培训班,对参加疫苗接种的每个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进行培训,重点培训《卫生部2009年秋冬季甲型H1N1流感疫苗预防接种指导意见》、《甲型H1N1流感疫苗接种信息报告管理办法》和《甲型H1N1流感疫苗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处置办法》相关内容。县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组织乡镇级预防接种人员的技术培训。
(二)接种单位的指定
县级卫生行政部门要指定有资质的预防接种单位作为本次甲型H1N1流感疫苗接种单位,现场接种时接种人员应佩带培训合格证。可在医疗机构或学校等集体单位设置临时接种点,并安排足够数量的合格接种人员和至少两名经验丰富的临床医生负责现场的医疗救治。县(区)卫生行政部门要公布指定的预防接种单位名单,并上报市卫生局备案。
(三)疫苗、注射器供应和储运
疫苗和一次性注射器由省卫生厅统一采购,逐级下发至各级疾控中心。甲型H1N1流感疫苗要求于2~8℃避光保存和运输,严防冻结。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各接种单位要严格按照《疫苗储存和运输管理规范》的要求,在甲型H1N1流感疫苗储存、运输、使用的各个环节做到冷链储运,并做好温度监测工作。
(四)现场接种
坚持“知情同意、自愿、免费接种”的原则。接种前要告知详情,并严格掌握接种禁忌,做好接种登记。接种时按照《预防接种工作规范》要求,认真做好接种对象核实工作,要严格实施安全注射,并确保接种后留观30分钟。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制订预防接种不良反应应急处置预案。接种现场必须配备必要的抢救药品和设施。合理安排对学校等集体单位的群体性接种工作,确保接种安全。学校、托幼机构、口岸、边防、民航、公安等受接种单位要积极给予配合。
(五)收集接种相关信息,开展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监测处置
按照《甲型H1N1流感疫苗接种信息报告管理办法》和《甲型H1N1流感疫苗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处置办法》的要求,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接种单位要利用全国预防接种信息管理系统,开展甲型H1N1流感疫苗预防接种个案信息、疫苗和注射器出入库信息的登记和报告。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建立接种工作紧急叫停机制,及时有效应对出现的严重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确保接种安全。
三、组织实施
(一)疫苗接种工作实行属地化管理。在同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各级应对甲型H1N1流感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次接种工作的组织协调。
根据《国家应对甲型H1N1流感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关于报送甲型H1N1流感疫苗需求的通知》精神,解放军、武警部队和铁路一线员工的接种工作由总后卫生部、武警总部后勤部和铁道部负责组织实施。
(二)县(区)卫生行政部门负责辖区甲型H1N1流感疫苗预防接种的现场组织与实施,要根据我市确定的疫苗接种的重点人群,制订接种实施方案,并根据辖区实际情况,严格按照《卫生部2009年秋冬季甲型H1N1流感疫苗预防接种指导意见》的要求,安排本次甲型H1N1流感疫苗的接种单位和接种人员,接种单位的相关信息应适时向社会公布。
(三)各级食品药品监督部门要严格疫苗流通监管、召回和监督销毁等工作的实施。要按照《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异常反应鉴定管理办法》及《预防接种工作规范》等规定,及时妥善处置接种后出现的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
(四)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负责甲型H1N1流感疫苗接种工作的具体实施,成立甲型H1N1流感疫苗预防接种实施工作组,建立工作机制,明确各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职责和任务。
(三)做好疫苗接种工作的宣传
各地、各部门要按照公开、透明、科学、客观的原则,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多种途径,认真做好甲型H1N1流感疫苗预防接种工作的宣传和舆论引导。宣传部门负责疫苗接种宣传工作的组织协调和舆论引导,各相关部门制定宣传报道方案,根据工作进展和群众关注的问题及时开展舆论引导。各新闻单位要做好疫苗接种的政策解读和甲型H1N1流感防控知识的宣传普及,及时报道疫苗接种工作情况和各地采取的措施。卫生、教育等有关部门要做好协调配合,精心组织落实在校学生等重点人群的接种宣传动员工作。各有关部门在宣传动员工作中要注意及时回应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为疫苗接种工作顺利开展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四、督导与评价
各级政府和卫生行政部门要及时开展甲型H1N1疫苗预防接种实施工作的督导,安排责任心强和业务精通的人员,到接种现场进行督导,及时发现和解决预防接种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组织开展甲型H1N1流感疫苗接种安全性、免疫学效果、流行病学和卫生经济学效果评价工作。
五、有关说明与要求
(一)关于疫苗计划的分配。第一批疫苗按重点接种对象的分布,随市级方案下达至各县(区)(见附件)。鉴于第二、三批疫苗接种对象单一(只涉及中小学校学生),待疫苗下达我市后,由市卫生局会商市教育局提出疫苗分配计划,报市政府同意后再下达各县(区)。
(二)英雄开发区的接种工作分别由南昌县、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承担。请有关县(区)加强协调,共同做好现场接种的组织与实施。口岸的检验检疫、海关、边检由其主管部门统一组织,昌北机场的其他单位由民航江西监管局统一组织与协调。
(三)加强疫苗使用管理。因省卫生厅分配我市的疫苗数量有限,除市级按比例对疫苗进行适当的应急储备外,县(区)不再对已分配的疫苗进行应急储备,以确保下达给各县(区)的疫苗如数接种到应种人群。
(四)认真落实免费接种政策。本次的甲型H1N1流感疫苗接种坚持知情同意、自愿、免费的原则,各接种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受种者收取任何费用。
(五)各县(区)接到本方案后立即制订本地工作方案,并尽快按全市统一要求完成接种工作。
附件1:南昌市2009年秋冬季甲型H1N1流感疫苗分配表
附件2:各县(区)甲型H1N1流感疫苗重点人群估计接种人数及疫苗分配数
附件1:南昌市2009年秋冬季甲型H1N1流感疫苗分配表(35万支)
重点接种人群
各期疫苗分配数(万支)
人群类别
2009年11月
2009年12月
2010年3月
一线医疗卫生人员
3.220
口岸检疫和边检、民航、交通、公安等单位
一线从事公共服务岗位人员
0.973
中、小学校学生
0.00
13.00
13.00
中、小学校、托幼机构教师
4.457
应急处置储备(基础性疾病的慢性病患者等)
0.35
合计
9.00
13
13
注:除市级按比例对疫苗进行适当的应急储备外,县(区)不再对已分配的疫苗进行应急储备。
附件2:南昌市甲型H1N1流感疫苗重点人群估计接种人数及疫苗分配数(9万支)
县 区
一线医疗卫生人员
中小学、托幼
机构教 师
医疗废物处置
口岸一线人员
汽车站候车室一线人员
一线公安干警
应急
储备
调剂
疫苗
分配
省厅
本市
省消防
市县消防
检疫
民航
监管局
边检
海关
市属、
厂矿
县区属
东湖区
11700
2021
2070
40
500
16331
西湖区
4200
1557
2250
120
400
400
8927
青云谱区
2200
595
1650
150
4595
青山湖区
1800
1738
3100
260
0
6898
湾里区
420
103
780
0
1303
南昌县
3100
247
8150
100
11597
新建县
2900
57
5850
1000
500
100
50
9957
进贤县
3000
0
6700
50
9750
安义县
1100
22
2200
50
3372
高新区
450
149
980
0
1579
红谷滩新区
730
248
700
10
0
1688
昌 北
400
223
730
0
1353
桑 海
200
0
210
0
410
市疾控中心
6000
500
3500
2240
12240
合计
32200
6960
35370
10
260
1000
500
100
120
840
500
6000
400
500
3500
2240
90000
注:
1、英雄开发区的接种任务分别由南昌县、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承担。
2、本市公安系统一线公安干警的接种工作,由市公安局将接种人数分至县(区)后,市疾控中心按接种任务将疫苗下拨县各(区)。市县消防部队由市疾控中心协助完成接种工作。
3、一线医疗卫生人员中增加农村乡村医护人员4000人。
4、2224人份调剂疫苗暂存市疾控中心,由市教育局调配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