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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自治州城乡重要建(构)筑物抗震防灾工程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颁发部门】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 博州政办发[2009]30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各县市人民政府,阿拉山口口岸管委会,赛里木管委会,州人民政府各部门: 鉴于人员变动和工作需要,为切实加强对自治州城乡重要建(构)筑物抗震防灾工程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各项加固、改造(更新)工作任务的完成,经自治州人民政府研究,决定调整自治州城乡重要建(构)筑物抗震防灾工程工作领导小组,调整后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奥曲尔 自治州党委副书记、州长 副组长:帕力旦·阿德尔汗  自治州党委常委、副州长 巴德玛拉  自治州党委常委 程 鹏 自治州副州长 艾合太尔·色依提  自治州副州长 达楞塔 自治州副州长 成 员:邢本波 自治州政协副主席、财政局局长 王连贵 自治州建设局局长 林 扬 自治州地震局局长 周会民 自治州发改委主任 敖由特 自治州教育局局长 蒲福贵 自治州卫生局局长 库然斯·木坦  自治州民政局局长 艾山江·阿不都克里木  自治州文体局局长 努尔别克·阿依甫  自治州国土资源局局长 钱龙兴 自治州监察局局长 林 方 自治州审计局局长 刘季洲 自治州建设局副局长 莎 茹 自治州妇联主席 邢 辉 人民银行博州中心支行行长 巴 图   博乐市市长 艾斯尔江·阿依提哈孜  精河县县长 阿 里 温泉县县长 马合木提江 阿拉山口口岸管委会主任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负责全州城乡重要建(构)筑物抗震防灾工程工作的组织领导;审定相关工作方案和具体措施;审核各县市、口岸加固、改造(更新)工作方案;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教育系统抗震防灾工程工作组、卫生系统抗震防灾工程工作组、农村抗震安居工程工作组、应急指挥机构和城镇生命线工程抗震防灾工程工作组。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州建设局,办公室主任由王连贵兼任,副主任由州建设局副局长刘季洲和州地震局局长林扬兼任。办公室工作人员从州建设局、发改委、财政局、教育局、卫生局、民政局、地震局等相关部门抽调。主要职责: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负责自治州城乡重要建(构)筑物抗震防灾工程工作方案的拟定和组织实施;负责城乡重要建(构)筑物抗震防灾工程普查鉴定、加固、改造(更新)及其它工作的督促检查;及时掌握各工作组工作进度并向领导小组汇报;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工作。 教育系统抗震防灾工程工作组组长由帕力旦·阿德尔汗兼任,负责教育系统抗震防灾工程加固、改造(更新)工作。 农村抗震安居工程工作组组长由巴德玛拉兼任,副组长由达楞塔兼任,负责农牧区抗震安居工程工作。 卫生系统抗震防灾工程工作组组长由程鹏兼任,负责卫生系统抗震防灾工程加固、改造(更新)工作。 应急指挥机构和城镇生命线工程抗震防灾工程工作组组长由艾合太尔·色依提兼任,负责应急指挥机构和城镇生命线工程抗震防灾工程加固、改造(更新)工作。

二○○九年四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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