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萍乡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萍乡市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颁发部门】 萍乡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萍府办字[2009]182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为加强对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的协调和组织领导,市政府决定,成立萍乡市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长: 陈卫民市委副书记、市长 第一副组长: 张和平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 周敏市委常委、副市长 成员: 余强 市政府副秘书长 龙新萍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兰海皎 市委村建办副主任 邱锡荣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李艳萍 市编办副主任 廖辉生 市委农工部副部长 黄万青 市发改委副主任 柳建中 市公安局副局长 郝建国 市民政局副局长 彭世国 市财政局副局长 徐广春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组长 刘增万 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肖一戈 市农业局纪委书记 易元成 市人口计生委副主任 何高梅 市统计局副局长 颜李萍 市残联副理事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由徐广春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
二00九年十一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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