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经济技术合作局 (省人民政府图们江地区开发办公室): 省政府2009年11月3日决定,任命王为民为省监察厅驻省经济技术合作局 (省人民政府图们江地区开发办公室)监察专员(试用期一年)。 二○○九年十一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