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邦网—法律法规查看

吉林省政府关于高新任职的通知


【颁发部门】 吉林省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吉政干任[2009]122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吉林艺术学院: 省政府2009年10月30日决定,任命高新为吉林艺术学院副院长。

二○○九年十月三十日

相关阅读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