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颁发部门】 吉林省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吉政干任[2009]127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省民政厅: 省政府2009年10月30日决定,任命李轩为省民政厅副厅长 (试用期一年),免去其省民政厅副巡视员职务。
手机扫一扫手机浏览移动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