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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政府关于李轩任免职的通知


【颁发部门】 吉林省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吉政干任[2009]127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省民政厅: 省政府2009年10月30日决定,任命李轩为省民政厅副厅长 (试用期一年),免去其省民政厅副巡视员职务。

二○○九年十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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