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颁发部门】 吉林省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吉政干任[2009]137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省政府2009年10月30日决定,任命李元才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巡视员,免去其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副厅长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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