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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赣州市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颁发部门】 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文字号】 赣市府办字[2009]209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赣州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市属各单位: 为加强我市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工作的领导,确保绩效工资实施工作平稳顺利进行,经研究,决定成立“赣州市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 骆炳峰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 幸跃凌市政府秘书长 周逸洪市政府副秘书长 成员: 陈庐生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人事局局长 杨裕孙市委组织部副部长 赖俊贤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徐名立市编委办主任 张建华市财政局局长 欧阳锋市审计局局长 邹军市监察局副局长 刘卫东市教育局局长 陈仪珍市卫生局局长 夏之明市文化局局长 黄林海赣南科学院院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人事局,陈庐生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詹海珍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

二○○九年十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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