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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义乌支公司改建为分公司的批复


【颁发部门】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文字号】 保监产险[2009]1256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将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义乌支公司改建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义乌市分公司的请示》(人保财险发〔2009〕179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义乌支公司改建为义乌市分公司。 二、你公司义乌支公司改建为义乌市分公司,应先进行筹建,筹建期最长为6个月。 三、筹建工作结束后,你公司应向浙江保监局提交开业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开业。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九年十二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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