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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部公告2009年第53号――关于启用广西北部湾港名称的公告


【颁发部门】 交通运输部

【发文字号】 交通运输部公告2009年第53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经有关方面批准,广西防城港、钦州港、北海港实施整合,统一使用“广西北部湾港”名称,名称自公告之日起启用。 特此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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