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文化局: 你局京文市发〔2009〕702号请示收悉。 经研究,北京豆网科技有限公司符合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的设立条件,同意核发《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为:利用互联网经营音乐美术娱乐产品。 此复。 二○○九年十二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