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道部建设管理司: 你司《关于铁路工程测量规范等3项规范备案的函 》(建技[2009]319号)收悉。经研究,同意该三项标准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工程建设行业标准”备案,其备案号为: 《铁路工程测量规范》J961-2009 《高速铁路工程测量规范》J962-2009 《改建铁路工程测量规范》J963-2009 其中,《铁路工程测量规范》中第1.0.4、1.0.9条为强制性条文;《高速铁路工程测量规范》中第1.0.4、1.0.8、1.0.12条为强制性条文,《改建铁路工程测量规范》中第1.0.4、1.0.8、1.0.10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该三项标准的备案公告,将刊登在近期出版的《工程建设标准化 》刊物上。
二OO九年十一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