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责任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核准陈辉精算责任人任职资格的请示》(长保发〔2009〕253号)收悉。经审核,同意陈辉担任你公司精算责任人,任期1年。 此复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九年十一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