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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增设常务委员会办事机构和更改办事机构名称的决定


【颁发部门】 吉林省人大(含常委会)

【发文字号】

【颁发时间】 1970-08-19

【实施时间】 1970-08-19

【效力属性】 有效


吉林省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定:省人大常委会增设农村经济委员会、人事选举委员会;将民族委员会改为民族侨务外事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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