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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关于石景山区晋元庄小区周边部分道路禁止2吨(含)以上载货汽车通行的通告


【颁发部门】 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

【发文字号】 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通告2009年第18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为保证石景山区晋元庄小区周边道路的交通安全与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决定自2009年4月20日起,石景山区晋元庄小区周边以下道路禁止2吨(含)以上载货汽车通行。 一、杨庄1号路(阜石路至杨庄2号路); 二、杨庄2号路(杨庄1号路至八角东街); 三、八角东街(阜石路至八角北路); 四、八角北路(八角东街至五景桥东街)。 特此通告。

二零零九年四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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