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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市域主要道路沿线设立乡村风貌规划公示牌的紧急通知


【颁发部门】 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 遂府办函[2009]86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各区、县人民政府: 为认真贯彻《城乡规划法》,推进城乡环境和乡村风貌综合整治工作,现将在市域主要道路沿线设立新村规划公示牌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公示牌设置地点 成南高速、遂渝高速、遂绵高速、国道318、省道205沿线(简称“五线”)各镇(乡)、村辖区内。 二、公示牌规格 长15米,高8米,其中离地高度2米,公示牌长×宽=15米×6米(具体要求见附件)。 三、公示牌内容 村民聚居点规划及风貌整治规划,新建或改建建筑效果图等。 四、请各区县人民政府接此通知后,及时组织,务必在4月15日前按要求完成上述工作任务。 附件:新村规划公示牌设计图(略)

二○○九年四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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