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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物价局关于哈尔滨广播电视大学收费标准的批复


【颁发部门】 哈尔滨市物价局

【发文字号】 哈价行发[2009]11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哈尔滨广播电视大学: 你校《关于调整收费标准的请示》收悉。根据省教委、物价局、财政厅黑教联〔2001〕19号及〔2002〕23号文件精神,经请示省物价局同意,现就收费标准等有关事宜批复如下: 一、收费标准 1、2009年高中考取的高等职业技术教育专业每生每学年6000元,老生仍执行5000元/生·年标准。 2、2009年高等职业技术教育艺术类专业每生每学年7000元,老生仍执行5000元/生·年标准。 3、成人夜大学理工、外语类专业每生每学年2500元。 4、成人夜大学文科类专业每生每学年2200元。 二、上述收费项目及标准要在学校醒目位置按规定进行价格公示,并到市物价局办理收费许可证。 此批复自2009年9月1日起执行,试行期一年。 此复

二〇〇九年四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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