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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关于严禁经销不符合卫生要求的一次性餐筷、卫生纸、卫生巾的通告


【颁发部门】 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呼政通字[1991]133号

【颁发时间】 1970-08-19

【实施时间】 1970-08-19

【效力属性】 有效


经过市卫生防疫部门的抽样检验,目前我市市场使用的一次性餐筷90%不符合消毒卫生标准,细菌总数严重超标。有的餐筷可见明显的污染和霉变现象。外地进入我市的卫生纸、卫生巾等卫生用品80%无产品“卫生许可证”,有30%的卫生纸不符合消毒卫生标准,有些本市生产厂家所生产的卫生纸也不符合轻工业部部颁标准及有关规定和要求。这些不符合卫生要求的一次性餐筷、卫生纸、卫生巾在我市广泛经销和使用,直接助长了多种疾病的传播,威胁我市人民的身体健康,引起了消费者的较大的反响。 为了保障全市人民的身体健康,确保那达慕大会期间中外来宾的卫生安全,特通告如下: 一、全市经销和使用一次性餐筷的单位和个人,严禁经销和使用不符合卫生要求的一次性餐筷。根据市卫生防疫站检查检验结果,在那达慕大会期间,指定使用“白狼筷子”、“巴林筷子”、“库都尔筷子”。 二、今后凡经销一次性餐筷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到市卫生防疫站申请办理“卫生许可证”后,再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否则不得经销,同时严禁各有关监督管理人员利用工作之便向用户推销劣质一次性餐筷。各用户对一次性餐筷必须进行进货登记,随时接受监督检查。 三、凡在我市经销卫生纸、卫生巾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向市防疫站提供产品“卫生许可证”,并接受定期监测。凡我市生产卫生纸的厂家必须向市卫生防疫站申请办理“卫生许可证”,不符合卫生标准的卫生纸不许出厂。 四、各经营单位和个人从即日起不得经销无密封包装的卫生纸。 以上通告请遵照执行,违者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特此通告。

一九九一年六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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