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袋是邮政通信的专用工具,是国家财产,为保证邮袋封发邮件报刊的正常周转使用,保护国家财产不受损害,顺利完成通信任务,特制定本办法。 使用规定: 一、邮袋只限封发部门封发邮件报刊使用,绝对不许乱挪乱用,各级干部、职工应模范地执行邮袋管理办法,经常进行通信纪律、爱护邮袋的教育,管好、用好邮袋。 二、为保证部制袋和市内专用袋的正常周转,市内专用袋不得出市,全国通用袋不得在市县范围内使用,不准翻用通用袋顶替市内袋使用,凡不符合上述规定,的转运部门有权拒收,延误责任由封发部门负责。今后各支局所一律不准储存全国通用袋,如需用必须按手续向邮袋管理科请领,考虑到发行科的具体困难,暂时允许封往支局的期刊仍用原袋,相关支局在开拆后,必须将空袋及时清退。 三、各单位按下列规定储存邮袋: 1.入超局:以每天实际封发出口邮件需用邮袋为定额。 2.出入平衡局:以平均每天出口用袋的一至两天为定额。 3.出超局:以平均每天出口用袋的二至四天为定额。 各单位清退空袋,袋内必须附有退袋清单,一律登路单交运,汽运科不得拒收,如拒收按指标差错计算。 四、任何单位和个人无权将邮袋交给邮政部门以外的单位和个人使用,对散失到社会上的邮袋,要查明原因并无条件收回,今后再发生,除按条收取罚金外,并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五、各用袋单位应派配务专人专职或专人兼管邮袋,对邮袋保管工作做到专房专柜落锁存放。目前暂无条件的,也应妥善保管,并建立必要的收发、领退、保管、登记、月报等制度。 六、为减少邮袋积压,提高利用率,各单位要抓紧时间,清理积存邮袋.八四年起由邮袋科实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 处罚规定: 一、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每条罚收洗袋费5角-1元。 1.市内专用袋和全国通用袋交替使用,按数量多少,按条收取洗袋费。 2.使用邮袋不爱护,任意抛掷,拖拉,践踏,在邮袋上乱写乱画但未造成邮袋损坏者。 3.用邮袋购装私人物品及食物,或用邮袋作椅垫或工具袋。 4.各种车厢内遗留空袋,不论袋内是否装东西,一律作挪用处理。 二、个人任意乱挪乱用,造成邮袋丢失、损毁的除令其认真检查外,还应赔偿现金。属于贪污盗窃的应严肃处理,情节恶劣的要依法严惩并退赔现金。 三、对挪用、损毁邮袋,又查不出责任者,要从挪用或损毁邮袋的单位生产奖中扣除罚金。 四、各单位今后要将邮袋管理和使用纳入生产奖考核中去,如有违反将根据情节轻重,扣罚一个月至半年的生产奖,直至给予相关人员行政处分。 五、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绝邮袋检查员的检查,无理拒绝检查或故意刁难、取笑、谩骂检查人员者,将根据本人情节轻重,给予必要的行政处分。 六、罚款实行书面通知的办法,罚款通知书一式三联(一联交计财科扣款,一联交被扣人单位,一联由邮袋管理科留存),被罚款项任何单位不得给予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