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属高等学校,北京教育考试院、北京教育科学研究院、北京教育学院、北京教育音像报刊总社,市教委直属单位: 2009年是新中国建立60周年,也是首都“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重要一年。做好2009年市教委系统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事关全局,责任重大。根据国家计生委和市计生委关于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整体部署,结合市教委系统工作实际,现就做好2009年市教委系统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2009年市教委系统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思路 2009年市教委系统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总体思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中央和北京市《决定》精神,坚持以人为本,制度创新,围绕“稳定低生育水平、统筹解决人口问题”这一工作主线,依据国家和北京市计生委工作总体要求,坚持“小人口”决不放松,“大人口”探索统筹推进的要求,为落实中央及市委市政府提出的“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 目标和建设“人文北京、科技北京、绿色北京”营造良好的人口环境,为教育系统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蓬勃开展而努力工作。 二、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主要任务 (一)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 市教委各基层各单位要继续把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放在重要位置,从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角度高度认识人口问题在全局工作中的重要地位,党政一把手要亲自抓、负总责。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实行一票否决制。各单位要与所属单位逐级签订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及育龄妇女合同书,保证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责任落实、人员落实、措施落实、投入到位。实行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稳定计划生育工作机制和队伍,把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落实到实处。 (二)稳定低生育水平、探索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体制机制 中央和北京市《决定》都明确提出新时期人口和计划生育的首要任务是稳定低生育水平。尽管教育系统低生育水平连续多年保持稳定,做得很好,但决不能掉以轻心。要坚持稳定和完善现行生育政策,继续坚持“一票否决”制度和层层签订责任书(特别是对流动人口责任书的签订),进一步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法规体系。 随着我国社会管理制度和高校招生制度的改革,在校学生的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成为高校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重要内容。各高校必须高度重视在校学生的计划生育工作,加强研究,积极应对,创新工作。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加大宣传力度,切实做好对在校学生的计划生育教育、管理和服务工作,探索统筹解决高校在校学生计划生育问题的新途径。 (三)坚持以人为本,努力为计划生育家庭提供优质服务 计划生育是与人民群众的生活和幸福息息相关的重大民生问题。广大计划生育家庭为国家做出了牺牲和贡献,理应优先分享改革发展成果。各单位要认真落实《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的各项奖励和优惠政策,确保经费落实。从关注民生的角度,研究和解决计划生育家庭的困难,努力为计划生育家庭提供优质服务,尽可能给予计划生育家庭更多的实际利益,把以人为本和优质服务落到实处。 加强计划生育服务体系和制度建设,使群众得到更加快捷方便优质的计划生育服务。把做好本单位广大群众的生殖健康、优生优育的优质服务作为我们的一项长期任务来抓,为优生优育、提高职工的身心健康和生活质量发挥促进作用。 (四)加强宣传教育,发挥舆论导向作用 宣传教育要以“倡导婚育文明,构建和谐家庭”为核心,充分发挥本单位计生网站、橱窗、板报、知识答卷等多种形式进行广泛的、有针对性和实效性的教育宣传。以满足不同人群对计生政策法规和生殖健康知识的需求。同时,继续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和关爱女孩行动。市教委在适时组织观看《生命的呼唤》等计生宣传教育片。 (五)进一步加强对流动人口和人户分离人员计划生育服务和管理 认真落实国家人口计生委提出的实行流动人口“一盘棋”和“三年三步走”的工作目标,以完善工作机制、推进体制创新为重点,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口和人户分离人员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切实抓好人户分离、离下岗人员、再婚人员、存档人员、外地来京育龄妇女等人员的计划生育管理工作,随时了解和掌握这类人群的情况,关心、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 (六)加强生殖健康技术服务 依据《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做好本单位计划生育生殖健康技术服务。对本单位计划生育工作要底数清、情况明。在育龄群众中做到生育、节育的知情选择及服务,普及中老年生殖保健等科学知识,提高群众的自我保健能力,促进人的全面发展。 (七)加强干部队伍素质建设 各单位要加强对计划生育专兼职干部和宣传员有关政策法规、专业知识、专业技能的学习、培训,不断强化其计划生育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增强专业知识,提升专业能力。 计划生育岗位空缺的单位要及时增补,未参加过上岗培训的计划生育干部要尽快安排参加市计生委培训中心组织的上岗培训,做到持证上岗。积极推进学习考察制度,加强干部的交流工作,不断提高计划生育干部队伍综合素质。 (八)加强检查,及时研究解决本单位计划生育工作存在的问题 要加大对计划生育工作督察、检查的力度,确保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认真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检查验收、调研、总结工作,及时研究解决本单位计划生育工作存在的问题,通过检查验收和总结,履行好《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赋予的职责,为构建和谐社会首善之区,营造良好的人口环境做出新贡献。 根据上级有关要求和工作实际情况,市教委将酌情适时组织开展计划生育评比和表彰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