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对民生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魏均勇同志进行任职资格审查的请示》(民寿董发〔2009〕42号)收悉。根据《保险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经审查,核准魏均勇担任你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 此复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九年十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