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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周万龙担任精算责任人的批复(2009)


【颁发部门】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文字号】 保监产险[2009]1097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安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对周万龙精算责任人资格核准的请示》(安邦发〔2009〕129号)收悉。经审核,同意周万龙担任你公司精算责任人,任期1年。 此复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九年十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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