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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安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的批复


【颁发部门】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文字号】 保监发改[2009]1060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安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股份转让的请示》(安保文〔2009〕142号)及相关补充材料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同意重庆力帆控股有限公司将所持有的你公司1亿股股份转让给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受让后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你公司1亿股股份,持股比例为10%,重庆力帆控股有限公司不再持有你公司股份。 请你公司对公司章程作相应修改,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变更手续。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九年十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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