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邦网—法律法规查看

国家旅游局、商务部关于废止《设立外商控股、外商独资旅行社暂行规定》等规章的决定


【颁发部门】 商务部/国家旅游局

【发文字号】 国家旅游局、商务部令第31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关于废止〈设立外商控股、外商独资旅行社暂行规定〉等规章的决定》已经国家旅游局、商务部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国家旅游局局长邵琪伟 商务部部长陈德铭 二○○九年十月十一日
关于废止《设立外商控股、外商独资旅行社暂行规定》等规章的决定
为进一步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切实保障《旅行社条例》(国务院令第550号)准确、顺利地实施,国家旅游局、商务部现决定废止3个部门规章(附件)。 附件: 废止的规章目录 序号 规章名称 公布机关及日期 1 设立外商控股、外商独资旅行社暂行规定 (国家旅游局令第19号) 2003年6月12日 国家旅游局、商务部公布 2 对《设立外商控股、外商独资旅行社暂行规定》的修订 (国家旅游局令第20号) 2005年2月17日 国家旅游局、商务部公布 3 《设立外商控股、外商独资旅行社暂行规定》的补充规定 (国家旅游局令第25号) 2005年12月29日 国家旅游局、商务部公布

相关阅读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