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文化厅: 你厅川文[2009]155号请示收悉。 经研究,同意四川省演出展览公司邀请新加坡歌手孙燕姿,于2009年11月6日到四川演出。 请严格按照《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组织演出,并依法纳税。 请你厅做好监督检查工作。 此复。 二○○九年十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