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邦网—法律法规查看

文化部关于同意韩国演唱组合Super Junior-M到杭州演出的批复(文市函[2009]2072号)


【颁发部门】 文化部

【发文字号】 文市函[2009]2072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浙江省文化厅:
你厅浙文外[2009]418号请示收悉。 经研究,同意浙江省演出公司邀请韩国演唱组合Super Junior-M一行7人,于2009年11月14日到杭州演出。 请严格按照《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组织演出,并依法纳税。 请你厅做好监督检查工作。 此复。
二○○九年十月十四日

相关阅读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