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邦网—法律法规查看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设立中国太保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的批复


【颁发部门】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文字号】 保监国际[2009]1041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设立中国太保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的请示》(太保〔2008〕65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原则同意你公司与太平洋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共同出资在香港设立一家资产管理公司。该资产管理公司名称为中国太保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以相关监管部门最终核准的名称为准),注册资本5000万港币,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49%,太平洋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持有51%。 该资产管理公司正式设立后,应加强内控管理,防范风险,依法经营,并将有关设立情况及时报我会。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九年十月十四日

相关阅读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