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再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1.6亿元人民币资本保证金转存的请示》(中再发〔2009〕182号)收悉。经研究,同意你公司将存放于中国银行总行营业部的人民币1.6亿元资本保证金存款转存至招商银行北京大运村支行。请你公司在资本保证金存妥后10个工作日内,将《资本保证金存款协议》原件和背书后的存单复印件报我会。 此复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九年十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