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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部关于同意美籍大提琴家马友友、英国钢琴家凯瑟琳·史托特到上海演出的批复


【颁发部门】 文化部

【发文字号】 文市函[2009]2071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上海市文化广播影视管理局:
你局沪文广影视[2009]1498号请示收悉。 经研究,同意上海大剧院邀请美籍大提琴家马友友、英国钢琴家凯瑟琳·史托特,于2009年11月18日到上海演出。 请严格按照《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组织演出,并依法纳税。 请你局做好监督检查工作。 此复。
二○○九年十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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