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厅: 你厅桂文报[2009]248号请示收悉。 经研究,同意北京城乡行文化艺术有限公司邀请韩国歌手张娜拉,于2009年10月30日到广西梧州演出。 请严格按照《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组织演出,并依法纳税。 请你厅做好监督检查工作。 此复。 二○○九年十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