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文化广播电视局: 你局渝文广文[2009]249号请示收悉。 经研究,同意重庆御道文化传播有限公司邀请美国哈莱姆天使合唱团一行12人,于2009年12月14日至2010年1月14日来华到重庆等地演出。 请举办单位严格按照《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组织演出,并依法纳税。 请你厅及其他演出地文化行政部门做好监督检查工作。 此复。 二○○九年十月十五日